昨天跟胡境陽、伍綺琪午飯,談到當青春的能量重臨時的興奮與憧憬,也許18 + 28 是等如 18的,不過18只管跑就好,18 + 28 的18 卻是在跑道上跑,所多了的,是道。後與胡境陽談戲劇創作,分享了《生死蕭紅》與《布萊希特‧周恩來‧二三事》的意念,也談到香港一些戲劇工作者的探索。近年陳炳釗等提倡「新文本劇場」,把敘述、議論等文體混合代言戲劇體,並針對香港今時今日的社會議題。這方向其實涉及戲劇的本質思考,我認為包括幾方面:
1) 社會議題的關心與討論;
2) 劇場表現力提昇,而表現手段恰如其份;
3) 參與者藝術體會深化、生命能量活化;
4) 與社會議題有關的血肉載體所透發的生命處境想象。
如果用亞里土多德 (Aristotle, 384 - 322B.C.)的「四因說」來平行比照,或許 1) 是「物質因」,2) 是「形式因」,3) 是「動力因」,而 4)是「目的因」。不過,對於著重教育的團隊,也許 3) 才是「目的因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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